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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商标与名称的抉择

( 资料来源:厂商会-城大工商企业拓展中心 )

某公司拟为产品建立品牌并注册商标,有人建议可用公司名称作为产品品牌的名称,并採用公司商标作为品牌标志,这两种做法各有什麽好处或者缺点呢?

公司名称(商标)与产品品牌名称(商标)合而为一或者一分为二,都是很普遍的做法。例如,美心集团便是用统一的「美心」作为集团名称及集团名下各业务和产品的品牌,同样的例子还有「豊业」、「威马」、「周大福」等。而南顺集团则为旗下的不同产品建立不同的品牌,食用油方面有「刀唛」、「红灯」;清洁用品方面有「AXE」、「劳工牌」、麵饱粉方面有「金像」、「美玫」等;合兴集团名下的食油亦採取不同品牌名称如「狮球唛」、「骆驼唛」、「麒麟」等等。

当然,每家企业在选取公司品牌和产品品牌名称时,可能是源于不同的考虑,甚至是一些传统上或历史上的原因。一般来说,为特定的产品,甚至就同一产品按不同的市场定位或针对不同的客户群。而採用不同的品牌名称和商标,往往有助于突显产品自身的特色,激发客户心目中关于产品与品牌的联想(Associations),从而有利于企业向客户群开展品牌传讯(Communications)。

相反,将同一品牌名称及标识同时用于企业本身和产品之上,品牌与産品的联繫可能会比较间接;但由于公司品牌与产品品牌具有统一性,二者相辅相承,企业在某些方面的成功会加强产品的知名度;反之亦然。这种做法往往可以让企业将企业形象宣传亦纳为产品品牌宣传的一项有效策略。

实际上,在选择品牌的名称和标识时,通常有「表意」(Emotional)和「表形」(Expressive)两方面的取向,亦必须考虑企业本身的财务状况。爲特定産品度身订造的商标则可以配合産品本身的特点,往往强调「表形」;但公司商标则主要反映企业的价值观,也许较爲强调「表意」,设计上亦可能比较抽象。企业如果选择用公司商标作爲産品的品牌,则可能要花费较多的资源去建立消费者心目中关于商标与産品之间的联繫。因此,当企业的预算预算有限时,採用较爲「表形」的、具体化的产品品牌名称和商标可能更加有效,有助于迅速打入市场;而当企业打算採取高预算的策略或者有意在日后发展多元化化业务时,则不妨试一试将公司品牌和産品品牌合而爲一。

在实证中,很多企业会在主导品牌取成功之后,建立更多副线品牌或子品牌;但亦有企业更改公司名称,使之与产品品牌相统一,例如,「威马电器」公司名称原先为「威利马电器」,后来更名以配合其原创品牌「威马牌」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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