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选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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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举概况

「香港名牌选举」(创立于1999年)旨在表彰香港公司创立的杰出品牌,激励港商精益求精,并提升香港产品的知名度,增强社会各界、海外商家及消费者对香港品牌的认识。

  1. 「香港名牌选举」设「香港名牌」奖项,授予成绩领先之「新晋品牌」(过往未曾获此奖项之品牌);往年曾获得「香港名牌」奖项的品牌(「重赛品牌」),如果重新参赛,成绩表现突出者可获颁「香港卓越名牌」。「香港名牌」及「香港卓越名牌」之名额均由评审团视乎参赛情况决定,原则上各以十个为限。
  2. 「香港名牌选举」于2008年起增设「香港名牌十年成就奖」,表彰于品牌创建方面作出持续努力并取得杰出成绩的往届得奖品牌。
  3. 主办机构亦设立「香港杰出品牌领袖奖」,以表彰积极投身品牌创建工作并取得卓越成就、对香港品牌发展作出重大贡献的香港企业家。「品牌领袖奖」的名额为一个;此候选人必须为香港居民,担任一个已获得「十年成就奖」之品牌(候选人品牌)的掌舵人,并已参与该品牌的经营管理至少十年。
  4. 「香港名牌选举」各类奖项之得奖者将获颁证书和奖座。

「香港名牌」及「香港卓越名牌」

  1. 「香港名牌选举」主要针对产品品牌,一般情况下应以已预先包装之产品上的商标为依据。
  2. 参赛品牌必须在香港创立或者与香港有实质的密切联繫,例如,所属公司之控股股东为香港人;以香港为主要生产或营运基地;对香港工商业或经济发展有显着的贡献或影响等。
  3. 参赛品牌必须在香港注册,或者能够提供足够的文件证明其原创地位和产权。
  4. 参赛公司必须在香港注册并于香港有实质业务运作,且拥有对所提交之参赛品牌的製造、销售或经营专有权。
  5. 往届「香港名牌」得奖者暂停参赛资格一年(得奖次年),之后可再参加比赛。

 

「香港名牌十年成就奖」

  • 有关品牌必须是「香港卓越名牌」的得奖者。
  • 首次获颁「香港名牌」奖项的历史(包括得奖当年)须不少于10年。
  • 现时必须为「香港名牌标识计划」的核准品牌。

「香港名牌」及「香港卓越名牌」

  1. 选举将参照以下六个标准对参赛品牌进行评定:
    • 知名度 (香港、中国内地及海外)
    • 经营特色
    • 创新意念
    • 品质
    • 形象
    • 环保、社会责任及企业管治
  2. 选举活动分初赛和决赛进行;其中,决赛包括评审团面试以及于「工展会」会场举行的公众投票。决赛评审团在面试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公众投票和实地审核之结果,决定得奖名单。

  3. 决赛评审团和主办机构对有关奖项之一切事宜有最终决定权,其决定均具约束力。

「香港名牌十年成就奖」

  1. 「香港名牌十年成就奖」将参考以下三个标准进行评定:
    • 业务表现与成绩
    • 品牌策略与管理
    • 对行业和社会的贡献
  2. 「香港名牌十年成就奖」的候选品牌须由主办机构提名。于每年「香港名牌选举」接受报名期间,合资格的品牌将会获主办机构发出书面的提名通知。接受提名的品牌须于指定期限内,根据评审标准以及主办机构的要求提供相关资料,以介绍近十年的品牌发展情况和所取得的成就。
  3. 香港名牌评审委员会于每年「香港名牌选举」初赛评审确定得奖名单。

香港名牌标识(TOP 唛)

         

       普通标识                      卓越标识

「香港名牌标识」简称「TOP唛」,是代表「香港名牌选举」(前身为「香港十大名牌选举」)和「香港服务名牌选举」、「香港名牌标识计划」(「TOP 唛计划」)的视觉辨别标志。

「香港名牌」、「香港卓越名牌」、「香港服务名牌」及「香港卓越服务名牌」之得奖公司有资格申请加入「TOP 唛计划」,每年通过审核后,可获准使用「TOP唛」标识推广有关品牌、公司及核准类别之产品或服务。

获授权使用「TOP 唛」的企业必须符合及遵照《香港名牌标识管理办法》以及「香港名牌选举」或「香港服务名牌选举」之《参赛条件》的相关规定;并必须确保在使用「TOP 唛」时,严格遵照「香港名牌标识使用指引」。

「香港名牌标识」的设计顾问为靳埭强先生,标识以丰润饱满的圆点,形如一掷千钧的印章,内嵌英文「TOP」字,寓意杰出超群;又隐含「b」字,正是名牌(Top Brand)的缩写。「普通标识」以红、蓝原色为主;「卓越标识」采用金色,象征高贵尊尚,更有金漆招牌之形意。

 

「香港名牌十年成就奖」标志

「香港名牌十年成就奖标志」是代表「香港名牌选举」属下之「香港名牌十年成就奖」的视觉辨别标志,「香港名牌十年成就奖」的得奖品牌可以将「香港名牌十年成就奖」的专用标志用于推广有关品牌和公司之整体形象。

获授权使用「香港名牌十年成就奖标志」的企业必须符合及遵照「香港名牌选举」之《参赛条件》、「香港名牌十年成就奖」之《评审标准》以及主办机构的其他相关规定。

「香港名牌十年成就奖」的得奖者亦必须在持有有效之「香港名牌标识(TOP唛)使用准许证」的情况下,方可使用「香港名牌十年成就奖标志」;并必须确保在使用「香港名牌十年成就奖标志」时严格遵照「十年成就奬标志使用指引」。

「香港名牌十年成就奖」的专用标志由吴秋全先生担任名誉设计顾问;以「香港卓越名牌」的标志和代表一流、领先的「1」字嵌合而成「10」字形轮廓,寓意「十年卓越,一路领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