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局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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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下企业的权与责」网络工作坊

日期及时间:

2020年5月18日(星期一) 上午9:30至下午12:30

地点:

此活动于网上进行

主办机构:

香港品牌发展局

香港中华厂商联合会

费用:

每位港币$400元(厂商会或品牌局会员) / $500元 (非会员)

联络人:

曾小姐

电话:

2542 8635

电邮:

eor3@cma.org.hk

语言:

广东话

內容:

新型冠状肺炎的疫情全球持续蔓延,香港各行各业皆面对前所未有的挑战,各界纷纷因为经济压力而要削减人手,又或轮流放取无薪假等。企业如何合法地善用政府推行的支持措施?在抗疫中的人事及业务安排又要留意哪些「灰色地带」?厂商会与香港调解仲裁中心合办工作坊,邀请律师讲解疫情下的法律权益及责任,为企业解答疑难。

  1. 生意大减,企业承受租金压力,如租户未能「如期交租」,业主可以视作违约而提出解约吗?
  2. 如果业主「同意减租」的话,租户跟业主需要订立一份新的合同去保障双方利益吗?
  3. 雇主希望雇员「人人有工开」以保饭碗, 实行「轮流放取无薪假」,如并非全部员工皆同意此政策的话,雇主或雇员可以如何处理?
  4. 疫情期间被公司裁员,可否得到资助?
  5. 特区政府推出第二轮「300亿抗疫基金」能接受申请及受惠的人士/企业的界别。
  6. 雇主「申请资助后」要承诺6个月内不能裁员,如果该雇员或部份员工因为违犯公司守则又是否不能裁减? 如果真的裁减后,雇主又需要退回该资助予特区政府吗?
  7. 如果部分行业的雇员由外国/外地来港,自我检测及隔离14天所入住的居所/酒店费用应由那一方支付?
  8. 如遇上「需要隔离14天的员工」,该「14天」的隔离时间,应立入有薪、无薪还是年假去计算?
  9. 如以扣除年假去计算「14天」隔离期,而「年假」需要预支的话,中间被裁员又如何处理呢?
  10. 强积金供款可以因为停薪留职而暂停供款吗?
  11. 员工放「无薪假」(No-pay Leave)期间受伤,可否获得工伤补偿?
  12. 被停薪留职的员工可否进行兼职?
  13. 「限聚令」下,工作间可以豁免以上条例,但一些「共享办公室」中的共享空间「Common Area」会受「限聚令」所规范吗?
  14. 部份餐厅加胶板间隔于餐桌上就每一张都可以招待客人,这样有否触犯法例?
  15. 部份行业受「14天关闭禁令」下要强制停业,雇主可以要求雇员这14天放无薪假吗? ?
  16. 「14天关闭禁令」被强制停业,这14天能否豁免租金?

讲者 : 苏文杰律师 (Albert So)-香港调解仲裁中心主席,客席法学教授,一带一路律师会会长,香港教育大学、城市大学、公开大学客席讲师。苏律师拥有多项专业资格,包括香港执业律师、认可调解员、认可反洗黑钱专家、认可金融罪案专家、特许诈骗审查师学会会员。

有意者请进行网上报名,后连同划线支票(抬头请写「香港中华厂商联合会」)于开课三天前寄交本会 (地址:中环干诺道中64-66号厂商会大厦3楼)。

 

* 工作坊将采用「无接触」形式,于网络上进行;与会者只需登入主办机构提供的联结,便可足不出户,利用计算机程序或手机移动装置实时收看演讲及参与讨论。有关网络连接方法,将以电邮通知已付款的参加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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