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局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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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下企業的權與責」網絡工作坊

日期及時間:

2020年5月18日(星期一) 上午9:30至下午12:30

地點:

此活動於網上進行

主辦機構:

香港品牌發展局

香港中華廠商聯合會

費用:

每位港幣$400元(廠商會或品牌局會員) / $500元 (非會員)

聯絡人:

曾小姐

電話:

2542 8635

電郵:

eor3@cma.org.hk

語言:

廣東話

內容:

新型冠狀肺炎的疫情全球持續蔓延,香港各行各業皆面對前所未有的挑戰,各界紛紛因為經濟壓力而要削減人手,又或輪流放取無薪假等。企業如何合法地善用政府推行的支援措施?在抗疫中的人事及業務安排又要留意哪些「灰色地帶」?廠商會與香港調解仲裁中心合辦工作坊,邀請律師講解疫情下的法律權益及責任,為企業解答疑難。

  1. 生意大減,企業承受租金壓力,如租戶未能「如期交租」,業主可以視作違約而提出解約嗎?
  2. 如果業主「同意減租」的話,租戶跟業主需要訂立一份新的合同去保障雙方利益嗎?
  3. 僱主希望僱員「人人有工開」以保飯碗, 實行「輪流放取無薪假」,如並非全部員工皆同意此政策的話,僱主或僱員可以如何處理?
  4. 疫情期間被公司裁員,可否得到資助?
  5. 特區政府推出第二輪「300億抗疫基金」能接受申請及受惠的人士/企業的界別。
  6. 僱主「申請資助後」要承諾6個月內不能裁員,如果該僱員或部份員工因為違犯公司守則又是否不能裁減? 如果真的裁減後,僱主又需要退回該資助予特區政府嗎?
  7. 如果部分行業的僱員由外國/外地來港,自我檢測及隔離14天所入住的居所/酒店費用應由那一方支付?
  8. 如遇上「需要隔離14天的員工」,該「14天」的隔離時間,應立入有薪、無薪還是年假去計算?
  9. 如以扣除年假去計算「14天」隔離期,而「年假」需要預支的話,中間被裁員又如何處理呢?
  10. 強積金供款可以因為停薪留職而暫停供款嗎?
  11. 員工放「無薪假」(No-pay Leave)期間受傷,可否獲得工傷補償?
  12. 被停薪留職的員工可否進行兼職?
  13. 「限聚令」下,工作間可以豁免以上條例,但一些「共用辦公室」中的共用空間「Common Area」會受「限聚令」所規範嗎?
  14. 部份餐廳加膠板間隔於餐桌上就每一張都可以招待客人,這樣有否觸犯法例?
  15. 部份行業受「14天關閉禁令」下要強制停業,僱主可以要求僱員這14天放無薪假嗎? ?
  16. 「14天關閉禁令」被強制停業,這14天能否豁免租金?

講者 :蘇文傑律師 (Albert So)-香港調解仲裁中心主席,客席法學教授,一帶一路律師會會長,香港教育大學、城市大學、公開大學客席講師。蘇律師擁有多項專業資格,包括香港執業律師、認可調解員、認可反洗黑錢專家、認可金融罪案專家、特許詐騙審查師學會會員。

有意者請進行網上報名,後連同劃線支票(抬頭請寫「香港中華廠商聯合會」)於開課三天前寄交本會 (地址:中環干諾道中64-66號廠商會大廈3樓)。

 

* 工作坊將採用「無接觸」形式,於網絡上進行;與會者只需登入主辦機構提供的聯結,便可足不出戶,利用電腦程式或手機移動裝置實時收看演講及參與討論。有關網絡連接方法,將以電郵通知已付款的參加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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