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品牌发展局于2007年3月委派专责委员会,就香港品牌发展的策略提出一系列具有前瞻性和可操作性的建议,并釐定出具体的标志性项目方桉。专责委员会在集思会的基础上拟就了《香港品牌发展策略及行动纲领》报告书,提交特区政府和相关机构、人士作参考和研究之用。
专责委员会认为,香港应把握各种有利因素,致力发展成为一个汇集各地品牌、擅长孕育原创品牌并且能够为环球品牌增值的「国际品牌中心」,为本港经济的持续发展开启另一个「增长极」。
为此,香港应加强品牌群聚的能力,提供有利于品牌创新的硬件和软件,为本地和海外品牌提供整合性的配套资源和服务。除了树立一批本土的世界级品牌和促进广大中小企业创建品牌之外,香港应打造地域品牌,建立有自身特色的品牌文化;并在内地品牌加快国际化的进程中发挥中介功能。
专责委员会亦指出,香港应以「市场主导、政府协助、社会支持」的模式来推行各项品牌发展策略,从建制与政策、资金支援、人才储备、社会支持体系的构建、以及跨境合作等方面着手相关的工作。
委员会并提出了十项可供考虑的行动方桉,包括:委任品牌发展统筹机构;推行「品牌智胜计划」;设立品牌国际顾问委员会;制订香港品牌发展的规划蓝图;树立具权威性的香港品牌奖项;举办行业性品牌评定活动;开展一系列标志性的品牌推广活动,例如「国际品牌管理会议」、「品牌领袖高峰会」、「香港国际品牌博览会」等;筹建「品牌发展研究院」;推进与内地的品牌互认与合作;以及推广香港的地域品牌标志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