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局得悉今日(11月7日)有报章报道「First Clinic 亚太眼部医学治疗中心」于今年曾获得香港品牌发展局提名,入围2012年「香港名牌选举」。但根据本局资料显示,本局从未邀请「First Clinic亚太眼部医学治疗中心」参加属下任何活动,亦从未因任何事项主动接触有关公司。
本局亦发现「First Clinic亚太眼部医学治疗中心」于其官方网站(www.firstclinichongkong.com) 中讹称获本局提名入围2012年「香港名牌选举」,并擅自使用「香港品牌发展局」的注册商标。本局严正声明,「香港名牌选举」专门为产品品牌而设,并不会接受任何服务品牌参赛,且选举採取自由报名制,并无提名安排。而有关公司在未经本局同意下擅自使用「香港品牌发展局」的商标乃触犯香港法例的侵权行为。
鑑于报道及有关公司的网站资料与事实不符,本局已发函向有关公司作出警告,并交由警方着手调查;本局对事件保留进一步追究责任的权利。如有查询,请与香港中华厂商联合会传讯部主管黎玉美小姐(电话:2542 8636)或行政主任詹丽蓉(电话:2542 8676)联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