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有内地产品模仿或假冒香港品牌,引起社会各界对「香港品牌」定义及保护的广泛关注。为了协助香港企业有效保障其品牌权益,香港品牌发展局(品牌局)日前举办了一场专题研讨会,邀请法律专家深入探讨内地与香港两地的品牌保护制度,并为进军内地市场的香港企业提供品牌保护的策略建议。
香港乔立本廖依敏律师行管理合伙人汤达熙律师于会上指出,据他观察,香港品牌在内地被仿冒的整体情况虽然没有明显上升趋势,但食品和药油等产品较常成为被侵权的对象。汤律师总结了三种常见的仿冒方式:第一是在香港成立公司,纵然在香港没有实质业务,仍虚假宣传其为香港品牌。第二种是抢注商标,抢先将香港品牌或产品商标在内地注册。第三种是「傍名牌」,即是使用与知名品牌相似的商标和包装设计,以混淆消费者。汤律师说:「上述侵权行为会淡化原有商标的独特性(dilution of brand),削弱消费者的信心,对品牌声誉造成很大影响。」
汤律师指出,香港与内地注册商标制度存在差异,香港采用「使用在先」原则,而内地则采用「申请在先」原则,因此他提醒香港企业需提早部署,在正式推出产品前,为产品商标和外观设计等在内地进行注册。而一些已推出市场的产品也应尽早做版权登记,一旦被人侵权,能以此为佐证进行维权。对于资源不多的中小企,在内地遭遇产品侵权问题时,汤律师建议可经由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行政诉讼,过程毋须委托律师代办,也可以善用电商平台的「打假」机制,以保护品牌价值。
品牌局主席陈家伟则引述品牌局于2022年进行的一项针对大湾区内地城市消费者的调查,指出部分内地消费者容易将香港品牌与某些国际大品牌或内地品牌混淆,反映出内地市场对香港品牌的整体认知度和辨识度仍有待提升。他建议,香港企业应提早规划品牌保护措施,并积极参与具社会认受性的原产地认证计划,透过第三方认证确立其「香港品牌」的身份。
陈家伟进一步介绍,品牌局主办的「香港名牌选举」及「香港名牌(TOP唛)标识」计划,明确规定参与品牌的商标及营运公司必须在香港注册,且品牌需在香港有实质业务运作。品牌的创立地应为香港,或需与香港有实质的密切联系,例如以香港作为主要生产或营运基地、控股股东为香港永久居民,或以香港为主要市场等。此外,品牌局推出了电子版「香港品牌名册」(Brand HKiD),这套香港原创品牌的「身份证」认定制度设有线上中央资料库,让海内外消费者能随时透过手机应用程式识别「真.正」的香港优质品牌。
陈家伟强调,品牌局一向透过多样化的活动推广「香港品牌」的集体形象。除了举办「香港名牌选举」外,早前更推出了「香港.进.品牌大湾区」第二期项目,在广州举办的活动包括品牌展示、消费者互动体验活动及商务考察等。他表示,未来品牌局将投入更多资源,加强在内地的推广工作,进一步提升「香港品牌」及「香港品牌名册」在内地的知名度,助力香港企业拓展内地内销市场。
研讨会上,汤达熙律师深入分析了内地与香港品牌保护制度差异,并为企业提供品牌保护的建议
品牌局主席陈家伟建议,香港企业可参与具社会认受性的原产地认证计划,增加消费者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