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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5月16日] 品牌局倡打造「国际品牌中心」并提出十个品牌发展行动方桉

为响应《「十一五」与香港发展经济高峰会》关于建立「香港品牌」文化的倡议,香港品牌发展局(品牌局)就香港品牌发展的策略提出一系列的可行建议及具体方桉。品牌局昨(五月十六日)举行「香港品牌策略传媒茶叙」,主席尹德胜及副主席陈淑玲建议香港应致力发展「国际品牌中心」(International Branding Center),为本港经济的持续发展开启另一个「增长极」,并提出十项可供考虑的行动方桉。

品牌局主席尹德胜于「香港品牌策略传媒茶叙」上表示,为了进一步理解和深化《「十一五」与香港发展经济高峰会》报告的倡议,品牌局特委派专责委员会,研究如何配合建立「香港品牌文化」的政策方向,提出一系列高层次、影响面广兼且具前瞻性的工作计划和行动方桉建议,以推动香港产品和服务品牌的发展。委员会于二零零七年三月十五日举行「香港品牌发展集思会」,邀请多个行业的代表、学者和品牌管理人进行深入探讨,集思广益。委员会和「集思会」提出的多项建议集成报告,已提交特区政府和有关机构、人士作参考和研究之用。

尹主席续称,从长远看,香港应充分把握天时、地利、人和等有利因素,致力发展成为一个汇集各地品牌、擅长孕育原创品牌并且能够为环球品牌增值的「国际品牌中心」,继国际金融中心、国际贸易中心、国际航运中心之后,开启带动香港经济再创高峰的第四个「增长极」。为此,香港应加强品牌群聚(Clustering)的能力,提供有利于品牌创新的硬件和软件,为本地和海外品牌提供整合性的配套资源和服务。除了树立一批本土的世界级品牌和促进广大中小企业创建品牌之外,香港应打造地域品牌,建立有自身特色的品牌文化;并在内地品牌加快国际化的进程中发挥中介功能。

他建议香港应以「市场主导、政府协助、社会支持」的模式来推行各项品牌发展策略,从建制与政策、资金支援、人才储备、社会支持体系的构建、以及跨境合作等方面着手相关的工作。

品牌局主席尹德胜及副主席陈淑玲并简介建立香港为「国际品牌中心」的十项行动方桉,包括:(1)委任品牌发展统筹机构,专门负责倡议、研究、制定和推进香港品牌的整体发展策略,并统筹和协调本港各界特别是工商界的品牌相关活动;(2)设立「品牌智胜计划」的专项基金,计划下设「香港品牌创新中心」和多项不同功能的品牌支援资助计划;(3)设立品牌国际顾问委员会,负责就香港品牌发展策略性议题,从国际的宏观角度向特区政府提供意见;(4)制订香港品牌发展的规划蓝图,推行大规模的研究计划,进而制定香港整体和各行业的品牌推进策略、方向、行动方桉和时间表;(5) 由特区政府主办或者政府牵头、业界合办的方式推行品牌评选工作,树立具权威性的香港品牌奖项;(6)举办行业性品牌评定活动,与不同行业的主要商会合办「行业品牌之星」的评选,以褒奖该行业内杰出的品牌;(7)举办一系列标志性的品牌推广活动,如国际品牌管理会议、品牌领袖高峰会、香港国际品牌博览会等;(8)于本港一所大学筹建「品牌发展研究院」,推动香港的品牌研究和教育;(9)推进与内地的品牌互认与合作,例如开展品牌项目的合作以及推行品牌评审机制的相互认可;以及(10)推广香港的地域品牌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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