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局早在2011年就提出「大中華商標註冊互認機制」,以冀在內地、香港、澳門、台灣建立一個統一的商 標註冊機制。有見於粵港澳大灣區建設的全面推進為推動區內實現市場一體化帶來了新的契機,品牌局倡議,粵港澳政府可把握大灣區發展的歷史性機遇,透過加強制度合作與創新,率先在大灣區內建立商標註冊的互認機制和知識產權保護的協調制度,為企業在區內營運提供更大的便利,同時亦可促進企業發展自我品牌,提高增值創富能力。
香港知識產權署和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知識產權局)於2019年5月7日聯合舉辦以「特色老店╱老字號的品牌發展:品牌重塑」為主題的「粵港澳商標品牌國際化」交流活動;品牌局的代表在會上提議,粵港澳大灣區可建立一個區域性、統一的商標註冊制度。為此,粵港澳三地可組建一個統籌機構「大灣區商標聯盟」;初期先為三地建立知識產權的信息交流渠道,推動互設辦事處、代理相互間的註冊服務等,同時著手進行「大灣區馳名商標」的認定工作。
在條件成熟時,聯盟更可提供類似《馬德里議定書》項下的綜合註冊服務,即「一註三用」;按統一的流程受理企業於粵港澳三地的商標註冊申請,並協調各地的收費水平、保護範圍、上訴機制等,推動大灣區內商標註冊與管理便捷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