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傑出品牌領袖獎」表彰積極投身品牌創建工作並取得卓越成就、對香港品牌發展作出重大貢獻的香港企業家,為業界樹立典範,弘揚香港的品牌文化。
香港品牌發展局和香港中華廠商聯合會為「香港傑出品牌領袖獎」之主辦機構。
獎項將參考以下標準進行評定:
「香港傑出品牌領袖獎標誌」是代表「香港傑出品牌領袖獎」的視覺辨別標誌,「香港傑出品牌領袖獎」的得獎者可將「香港傑出品牌領袖獎標誌」用於推廣個人形象以及其品牌和公司之整體形象。
獲授權使用「香港傑出品牌領袖獎標誌」的人士和企業必須符合及遵照「香港傑出品牌領袖獎」之《參賽條件》、《評審標準》以及主辦機構的其他相關規定。
「香港傑出品牌領袖獎」的得獎者、得獎者品牌及其公司亦必須在有關品牌持有有效之「香港名牌標識(TOP嘜)使用准許證」的情況下,方可使用「香港傑出品牌領袖獎標誌」;並必須確保在使用「香港傑出品牌領袖獎標誌」時嚴格遵照「香港傑出品牌領袖獎標誌使用指引」。
「香港傑出品牌領袖獎」的專用標誌由吳秋全先生擔任名譽設計顧問;以星雲迸發、流光炫動的意象襯托、重構「香港卓越名牌」標誌,營造出祥雲迴繞、彩帶飄揚的型態,寓意叱吒風雲的氣度、騰霄昂壑的成就與非凡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