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品牌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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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關於品牌局
  3. 組織架構
  4. 委員會

委員會

職能

  • 組織「香港名牌選舉」、「香港服務名牌選舉」、「香港新星品牌選舉暨香港新星服務品牌選舉」和其他與品牌有關的獎項;
  • 推行「香港名牌標識計劃」,建立制度化、規範化的品牌認證體系;
  • 對主辦獎項和認證計劃屬下的企業實施監督和事後管理;
  • 維護香港名牌的整體形象,促進業界提升發展品牌的能力。  

 

 

職能

  • 就品牌相關獎項的評審標準以及「香港名牌標識計劃」等認證計劃的技術安排提供指導;
  • 促進與學術、專業服務等界別的聯繫與合作;
  • 協助推行培訓、研究、顧問等支援服務。

 

 

職能

  • 推廣香港品牌的國際形象;
  • 協助香港品牌在本地、國內和國際市場的發展;
  • 促進品牌局與海外機構的品牌交流與聯繫。

 

 

職能

  • 指導及監察香港品牌發展局的財務工作;
  • 研究改善品牌局長遠財務狀況的策略。

 

 

職能

  • 負責指導品牌局會員的招募、管理及服務工作;
  • 研究香港品牌發展局的長遠發展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