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名牌標識計劃」(「計劃」)旨在表彰香港公司在發展原創品牌方面的持續努力,提升本地品牌的形象。「計劃」透過規範的審核和准許證制度,推行統一的香港名牌標識系統,並完善「香港名牌選舉」和「香港服務名牌選舉」的評審和後續發展機制。
「計劃」由香港中華廠商聯合會和香港品牌發展局主辦;香港品牌發展局屬下之「香港名牌評審委員會」負責管理及推行;並由具有廣泛代表性的專家組成「技術顧問委員會」,提供技術指導和支援。
凡「香港名牌選舉」或「香港服務名牌選舉」之獲獎公司,經審核合格者(獲准人),可獲頒准許證,有權使用特別設計的「香港名牌標識」在准許範圍內宣傳有關公司、品牌、產品或服務;當屆「選舉」參加者可在報名參賽時進行預先登記,准許證將在得獎資格確認後頒發。
「計劃」從知名度、經營特色、創新意念、品質、形象、以及環保、社會責任及企業管治等方面,持續地評估申請人在品牌發展方面的表現;而有關評估以申請人擬使用「TOP嘜」的産品或服務爲重點。
主辦機構定期就申請使用「TOP嘜」的産品或服務,按類別進行實地審核,包括資料瀏覽與核對、與管理層會談、探訪主要營運所在地、視察生產線或提供服務之場所等。評審委員會在綜合考慮申請人所提交之資料以及實地審核結果的基礎上,依照「香港名牌標識計劃管理辦法」,決定是否頒發或延續為期一年的「香港名牌標識使用准許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