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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对建立「香港品牌」文化的建议

在2006年年底,香港品牌发展局派代表参加了《「十一五」与香港发展》经济高峰会属下商业及贸易专题小组之「香港品牌」分组的讨论,就建立「香港品牌文化」表达意见。
品牌局指出,缺乏资源投入以及品牌相关人才不足是目前香港品牌发展的两大障碍;另一方面,本港品牌促进工作亦缺乏协调和监管,不同机构各自为政,林林总总的品牌奖项和评审活动氾滥,导致社会资源浪费,亦让消费者无所适从。有见及此,品牌局提出以下四项提升「香港品牌」的策略性建议:

1. 「香港品牌」应具备多个层面、多个角度的内涵,包括产品/服务品牌、企业品牌和城市品牌。香港品牌的发展必须依靠政府、企业和公众三方面合力推动;而当务之急是应设立一个高层次的机构来统筹本地的品牌发展和支援活动。

2. 本港应投入更多资源扶持中小型企业发展品牌。现有的「中小企业发展支持基金」和「设计创优计划」应扩大和调整其涵盖范围,以提供专项资金支援中小企业的品牌创建活动。

3. 香港应整合自身的独特优势,致力发展成为「品牌荟萃之都」;一方面担当国际品牌和本地品牌进入中国市场的跳板,另一方面亦成为国内品牌走向国际的「桥头堡」。

4. 香港应强化和善用自身的地域品牌 —「香港製造」,进一步釐定、标榜和推广这一「原产地名牌效应」,使之成为吸引和挽留高增值製造业的策略性卖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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