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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关于「品牌智胜计划」(BrandSmart Scheme) 的建议

背景

1.        香港经济的重心正加速朝高增值的活动转移;除了从提升科技、加强创新方面着手之外,发展自己的品牌亦是企业转型和构建长远竞争力的终极出路。近年内外的经济环境急剧转变,特别是「珠三角」产业升级日益深化以及金融海啸的爆发,令发展品牌的重要性和现实意义进一步凸显,促使越来越多香港公司加紧发展品牌的步伐。香港中华厂商联合会于2009年进行了一项对会员在珠江三角洲经营状况的调查;回应的近170间公司中,39.2%表示会加紧建立自己的品牌,这一数字比2008年调查所得的25.7%上升了将近6成;同时,36.5%的回应企业希望特区政府为业界发展品牌提供支援。

 

2.        香港特区政府于2004年2009年分别拨款2.5亿港元及3 亿港元成立「设计智优计划」(DesignSmart Initiative)和「创意智优计划」(CreateSmart Initiative)。「设计智优计划」旨在加强对设计和创新的支援,鼓励业界更广泛採用设计与推行创新,协助产业走高增值路线。「创意智优计划」致力于推动和促进香港创意产业的发展,将香港建立为亚洲创意之都;其资助范围包括电影发展基金、电影贷款保证基金或「设计智优计划」以外而又未有从其他政府财政资源获得资助的创意产业项目。

 

3.        设立专项基金有助于引导社会资源投向有需要的领域,对中小企业的帮助尤为显着。虽然现行的「设计智优计划」及「创意智优计划」亦可能会考虑资助一些与品牌相关的研究或推广活动;但顾名思义,两个计划的侧重点分别是与设计和创意相关的活动。品牌是更高层次的概念,集合了设计、营销、企业战略与营运管理等诸多元素于一体;很显然,「设计智优计划」以及「创意智优计划」均未能有效地涵盖内容複杂、牵涉面广濶的品牌创建活动。如果简单地将品牌相关活动纳入「创意智优计划」资助范围,与其他来自众多领域、庞杂而分散的项目一视同仁,则难以切合业界的需要,而且亦未能旗帜鲜明地表达政府重视和鼓励品牌创建的政策取态。

 

品牌智胜计划

 

1.        香港品牌发展局建议,特区政府应考虑设立独立的「品牌智胜计划」(BrandSmart Scheme)或者在「创意智优计划」之下设立一个名为「创意智优—品牌智胜计划」的的专项基金,以加强对品牌创建和推广活动的支援,鼓励各行各业特别是中小型企业「立品创名」,迈上高增值道路,并推动香港成为亚洲的原创品牌中心。

2.        「品牌智胜计划」可由商务及经济发展局或者创意香港办公室进行管理;计划下可设有多项品牌支援资助子计划以及「香港品牌创新中心」。品牌创新中心的功能和结构可以参照「香港设计中心」或者「创新及科技基金」辖下的五个创新科技中心(包括纺织与成衣、纳米及先进材料、汽车零部件、物流及供应链管理应用技术、集成电路设计及有光电子等),并以类似的模式营运和管理。

 

3.         至于品牌支援计划可考虑资助多类的项目,包括品牌推广、研究、培育、培训、以及一般支援等。

(1)    品牌推广补助计划:旨在鼓励及协助中小企业加强品牌的宣传与推广;可由企业就特定类型或形式的品牌推广活动提出资助申请。

 

(2)     品牌研究计划:旨在资助有价值、具前瞻性并与品牌相关的研究。

 

(3)  品牌培训进修计划:旨在发展品牌方面的专业持续进修课程,以及鼓励企业员工参加品牌相关的学习和培训活动。可由培训提供者就特别项目提出登记申请;亦可由企业自行选择课程,在允许的范围和限额内申请资助。

 

(4)     一般支援计划:旨在推动对香港优秀品牌的表扬、认可和宣传工作,可由商会等中介机构申请及推行。

 

(5)    专业界与商界合作计划:旨在鼓励品牌管理、顾问、设计以及其他相关专业界与工商企业的合作;可採用限额资助或对等出资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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