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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6月] 香港品牌發展局向特區政府提交促進中小企業品牌發展建議

在金融海嘯衝擊下,許多香港企業舉步維艱,訂單不足是港商目前普遍面對的最主要困難。為紓緩傳統出口巿場萎縮的影響,本地企業勢必會加緊開拓內地巿場,預計市場競爭將更趨激烈。香港品牌發展局早前向香港特區政府工業貿易署提交多項建議,藉此協助推動工商界特別是中小企業加快品牌發展的步伐。

首先,品牌局建議特區政府可利用和強化現有政府資助計劃的機制,為企業品牌創建活動提供直接的資金支持。例如,擴大「中小企巿場推廣基金」的規模和資助範圍,甚至引入「對等出資」(MatchingFund)的模式以及低息貸款作為輔助,並考慮在此基金的基礎上增設「品牌推廣補助計劃」,為中小企業在本地和海外市場的品牌推廣活動提供津貼。另「設計智優計劃」屬下的「設計業與商界合作計劃」亦可擴大資助範圍,以涵蓋本地顧問公司或學術機構與中小企合作進行的品牌研究、設計、發展與推廣活動,而「專利申請資助計劃」則可考慮將品牌的外觀設計和商標註冊納入資助範圍。 

為發揮工商界、學術界和專業界的協同作用,品牌局亦建議特區政府可參照「香港設計中心」的功能和結構設立「品牌創新中心」,為業界發展產品品牌和服務品牌提供技術支援,以及開展與品牌相關的教育、培訓和研究工作,提升本地的品牌知識儲備,並培育管理人才。短期內,「中小企業發展支援基金」不妨以品牌作為特定主題,主動邀請有關的學術、專業以及工商支援機構遞交申請,推行有助於提升香港中小企業品牌競爭能力的研究和支援項目。 

另外,品牌局建議特區政府參考「設計廊」(Design Gallery)的模式,建立推廣本地品牌的設施平台,研究在主要的出入境口岸或者人流密集的地點,例如機場、車站和中心商貿地帶,設立展示和銷售香港品牌及產品的專門店或特色商業區,以較優惠的條件吸引本地品牌進駐,藉此提升香港品牌的形象,並增強市民和遊客對香港品牌的認識。特區政府亦可提供便利化措施,鼓勵業界將特定區域的工業大廈發展為品牌產品展示和分銷中心(Outlet Mall)。除可拓寬本地品牌的銷售渠道外,更可加快工業樓宇和工業區的重整和活化,以及配合香港「購物天堂」的定位,為旅遊業的發展注入新內容,推動本土經濟的振興。

品牌局並建議特區政府為香港品牌拓展內地市場提供實質性的支援,例如可委託香港貿易發展局對內地特定地區、城市進行消費者需求調查和市場分析,為業界提供深入翔實的參考資料,亦可透過香貿發局或者由商會牽頭,在內地特別是二線城市舉辦以香港品牌和香港產品為主題的展覽、展銷會以及其他市場推廣活動。同時,特區政府應積極向中央政府遊說,為港商拓展內銷市場「拆牆鬆綁」,並可研究兩地政府如何利用「CEPA」的機制,為香港品牌進入內地市場提供更大的便利。特區政府亦應加強與國內質量管理部門的信息交換和技術交流,加快兩地商品檢定標準的接軌;敦促內地認可香港檢驗機構出具的品質證書和報告,減少不必要的重覆驗證程序;並考慮對特區政府或指定中介機構推薦的香港知名品牌給予產品「免檢」的待遇。 

「香港製造」、「香港品牌」、「香港原創」在許多消費者特別是內地民眾心目中已建立起地域名牌的形象,成為物超所值、時尚、優良品質、卓越服務的象徵。為此,品牌局建議特區政府強化和推廣香港的地域品牌(Location Brand),進一步界定、深化和推廣香港的地域品牌優勢,以促進業界善用香港的地域品名牌效應。例如,充實「香港品牌」(Brand Hong Kong)的核心價值,並將「香港品牌」的推廣工作細化、落實到具體產品品牌和服務品牌的層面上;在本港和海外舉辦宣傳香港品牌整體形象的活動,如「香港品牌周」和「香港品牌博覽會」等,以提升本港巿民、遊客和海外消費者對香港品牌的認同感。同時,本港應加緊完善並加強推廣香港地域品牌的視覺標識系統。除擴大「飛龍」標誌的應用範圍外,政府亦可考慮進一步建立代表「香港製造」、「香港設計」、「香港創造」等概念的地理標誌系統,必要時更可頒佈「香港地域商標的管理和保護條例」,以鼓勵和方便企業利用有關標誌來推廣產品及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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