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局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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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關於推動香港品牌發展的建議

香港品牌發展局亦透過向政府提交意見書以及在報章上發表文章等形式,就推動香港品牌發展的策略政策提出多項建設性意見:

1. 近期「珠三角」的營商環境的改變促使越來越多的香港廠商將發展品牌視為當務之急;內外經濟環境的轉變進一步凸顯了發展品牌的重要性和現實意義。無論從提升香港長遠的競爭力還是從支援內地港商的角度來看,特區政府均有必要在推動品牌發展方面發揮更積極的角色,與業界攜手整合本港的資源,並從建制、政策、資金支援、人才儲備、跨境合作等方面著手,為香港品牌的創建提供切實的支援。

2. 推動香港品牌發展的當務之急是應設置一個高層次的常設機構,專門負責倡議、研究、制定和推進香港品牌的整體發展策略,並統籌和協調本港各界特別是工商界的品牌相關活動

3. 近年,香港湧現了林林總總的品牌評選活動,市場上獎項氾濫,質素參差不齊,令業界和消費者無所適從。特區政府可借鑑內地由政府深度介入品牌評選的做法,樹立一至兩個能夠代表香港整體品牌發展的權威性獎項;但為了避免資源重疊,本港應以政府牽頭、業界合辦的方式來推行品牌評選工作,而且應盡可能充分利用社會上現成的機制。

4. 香港應多管齊下為品牌的發展創造有利環境。例如,政府可考慮從「中小企業資助計劃」中撥出專門款項或者另外設立一個專項基金,並可牽頭舉辦一些定期的大型品牌項目來提升國際影響;本港可以選擇在一所大學設立「香港品牌研究院」,推動香港的品牌研究、教育和培訓。此外,本港應更加策略性地宣傳自己的城市品牌,以及加強與內地在品牌認證、培育、研究、推廣以及保護等方面的交流與合作。

5. 香港應善用得天獨厚的優勢,致力發展成為一個能夠匯集各地品牌、擅長孕育原創品牌並且持續為環球品牌增值的「國際品牌中心」。特區政府應對國際品牌中心的概念和運作進行深入研究,更有前瞻性、系統性地規劃今後的發展方向、目標和策略,透過「市場主導、政府協助、社會支持」的模式來引導社會資源的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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