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證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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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認證計劃
  3. 香港名牌標識計劃
  4. 常見問題

常見問題

  1. 「香港名牌標識」主要用於哪些場合?
    「香港名牌標識」適用於「香港名牌選舉」、「香港服務名牌選舉」和「香港名牌標識計劃」的官方場合。另一方面,獲准人(持有准許證的得獎者)亦可使用「標識」宣傳企業和品牌形象、以及獲核准的產品/服務類別,包括使用於產品包裝(僅限於「香港名牌」和「香港卓越名牌」之得獎者)、服務場所、說明書、廣告宣傳、公司信箋,以及其他形式的印刷、電子、和書面的傳訊。

  2. 「香港名牌標識」的使用是否有統一的格式規定?
    有。以《香港名牌管理辦法》、《香港名牌標識使用細則》和《香港名牌標識之文字及口語表述之建議範本使用細則》為準。

  3. 「香港名牌標識」有否分等級?
    有。分為「普通標識」和「卓越標識」;後者只供「香港卓越名牌」和「香港卓越服務名牌」使用。

  4. 卓越標識和普通標識有何不同之處?
    卓越標識以金色為主;普通標識以紅色、藍色為主,且不得使用金色。另外,普通標識採用純平面的構圖;而卓越標識的設計較具有立體感。

  5. 「香港名牌標識」與2004年之前的「香港十大名牌選舉」標誌有何關係?
    「香港名牌標識」取代了以前的「香港十大名牌選舉」標誌;自2005年1月1日起,舊標誌已全部停用。

    比較而言,新舊標誌都採用紅、藍原色作為主要色調,且標誌內都嵌有英文「TOP」字樣。但新標誌結構上更加緊湊,形象更加鮮明,設計含義亦比較豐富。

    引入新設計的「香港名牌標識」主要是為了方便得獎者將標誌用於業務推廣。舊的標誌圖形較為不便縮小及刻印於某些產品上;新標誌除了彌補這方面的缺點外,亦銳意引入國際化元素,增強現代感,以配合香港品牌在國內和海外市場的發展。

  6. 「香港名牌標識計劃」和「香港名牌選舉」、「香港服務名牌選舉」之間是何種關係?
    得獎的品牌可以按其業務的類別申請加入「香港名牌標識(TOP嘜)計劃」;經定期的審核和認可後,可將「TOP嘜」用於推廣公司品牌的形象及獲核准的服務。這一機制能夠系統化、經常性評估得獎者在品牌發展方面的表現,將每年一度的選舉延伸為持續性的榮譽。

    可以說,「香港名牌標識計劃」不但加強了「香港名牌選舉」和「香港服務名牌選舉」的代表性和公信力,維護和提升「香港名牌」的整體形象,而且能給予消費者更大的信心保證。由於「計劃」以簡單、靈活、低成本為原則,亦不會對參與公司造成明顯的額外負擔。

  7. 哪些企業可以參加「香港名牌標識計劃」?
    「香港名牌標識計劃」的參加者必須是歷屆「香港名牌選舉」和「香港服務名牌選舉」的得獎品牌。

  8. 「香港服務名牌選舉」和「香港名牌選舉」得獎者是否使用統一的「TOP嘜」標誌?
    是。不論是應用於「香港服務名牌選舉」還是「香港名牌選舉」的得獎者,均採用同樣的「TOP嘜」標識圖形(包括普通標識和卓越標識),惟在文字標註上使用相應獎項的名稱,例如「香港名牌」/「香港卓越名牌」(Hong Kong Top Brand/ Hong Kong Premier Brand)或者「香港服務名牌」/「香港卓越服務名牌」(Hong Kong Top Service Brand/ Hong Kong Premier Service Brand)以示區分。

  9. 「香港名牌標識計劃」的本質是什麼?
    「香港名牌標識計劃」主要包括兩個部分:一是准許證發牌和續牌制度;二是定期審核制度。計劃採用簡明有效的審核制度和發牌、續牌程序,持續地評估和表彰「香港名牌選舉」和「香港服務名牌選舉」得獎公司在品牌發展方面的表現;並透過規範「香港名牌標識」的使用,推行統一的香港名牌標識系統,提升本地品牌的整體形象。

  10. 何謂「香港名牌標識使用准許證」?
    「准許證」是廠商會頒發給申請人的證明文件;准許證持有者可以根據規定的「准許範圍」(Scope of License)和有效期使用「香港名牌標識」。

  11. 何謂「准許範圍」?
    「准許範圍」(Scope of License)是指准許證適用的範圍,即獲准人可以使用「香港名牌標識」的場合。「准許範圍」通常包括獲准人之公司、品牌以及獲核准的產品/服務類別。

  12. 如何理解「准許範圍」中的核准產品/服務類別?
    申請人就擬使用「香港名牌標識」的產品/服務向「香港名牌評審委員會」報備;評審委員會以類別爲單位進行實地審核和審批;一經核准,有關類別下的產品/服務便有資格使用「TOP嘜」標識。至於每個類別項下所包含的産品/服務種類或規格,則以評審委員會和申請人雙方確認的清單爲准。

  13. 「香港名牌標識計劃」涉及的産品如何分類?
    「計劃」的產品分類參考《香港商品貿易統計分類表(2002版)》(等同於SITC Rev3);但亦會考慮三個基本原則,即一般大眾對產品分類的觀念和行業的慣例;大眾對品牌及其項下產品之間的聯想;產品在設計、原材料、生產工藝、指定用途等方面的差異。申請人可參考主辦機構頒佈的「香港名牌標識計劃之審核產品分類標準」。

  14. 「香港名牌標識計劃」涉及的服務如何分類?
    「計劃」的服務分類參考《香港標準行業分類1.1 版 》和《商品和服務國際分類》(Nice Agreement)。同時,亦參考三個基本原則,即一般大眾對服務分類的觀念和行業的慣例;一般大眾對品牌與其項下服務之間的聯想;以及有關服務在營運內容、方式、流程、服務對象、指定器材或設施等方面的差異。申請人可參考品牌局頒佈的「香港名牌標識計劃之審核服務分類標準」。

  15. 獲准人在已核准之產品/服務類別下增加新的產品/服務場所,或者對產品/服務內容進行變更,有關變更後的産品/服務能否使用「香港名牌標識」而無需再另外申請?
    原則上可以,但必須及時通知主辦機構。根據「香港名牌標識計劃管理辦法」,如果與准許範圍有關的資料發生重大變更,獲准人必須在一個月內以書面形式通知主辦機構,例如推出新產品/服務、產品主要功能和特徵/所提供之服務的範圍、內容和形式等發生重大變化,主要營運場所和公司地址的變更、更改商標、公司股權發生變更等。

  16. 「准許證」的有效期一般有多長?
    「准許證」頒發後,通常有效期為一年。獲得「香港名牌」、「香港服務名牌」、「香港卓越名牌」和「香港卓越服務名牌」的公司可逐年辦理「准許證」的續期手續。

  17. 「准許證」的簽發和續牌以什麼為標準?
    主辦機構依照「香港名牌標識計劃」的標準,從知名度、經營特色、創新意念、品質、形象、以及環保及社會責任等六個方面,評估申請人品牌的持續發展狀況;同時以申請人擬使用標識的產品或服務類別作為重點進行實地審核。

  18. 什麼是實地審核?
    實地審核透過對申請人之主要營運設施和系統進行簡明扼要的視察和訪問,評估申請人在品牌發展方面的整體表現,核實申請人提交之資料,以及收集相關的資訊,為「選舉」的評審和「香港名牌標識使用准許證」頒發及續期提供參考依據。

  19. 實地審核是針對個別産品/服務場所還是品牌的整體表現?
    實地審核者旨在為評估申請人品牌的整體表現搜集第一手資料。為了方便操作,通常會按申請人登記的産品/服務類別進行審核,從每一類別選取一項代表性産品/服務以及一個能夠展示該項業務之主要營運流程的場所作為評估對象。可以說,實地審核是以抽樣的方式來深入瞭解申請人之營運設施和品牌發展系統的整體。

  20. 如何選取實地審核的地點?
    在進行實地審核的過程中,審核人員會對申請人之主要營運設施進行視察;通常還會選擇一個能夠展示被評估之業務的關鍵營運流程的場所,即營運場所,作為評估對象。所謂營運場所可以包括生產線/客戶服務場所、加工/倉儲場所,以及營運支援/管理場所等;依照申請人及其業務的具體情況而可能會有所不同。若被評估的業務的主要營運工序分佈於兩個或以上的場所,則有關的場所均會被納為評估對象。

    除了公司總部外,製造商申請人須向主辦機構提供産品之生產線所在地的資料,服務商申請人須提供服務場所的清單,供評審人員酌情選取評估對象。

  21. 實地審核通常包括哪些內容?
    實地審核以評估對象爲重點,依照「實地審核清單」,圍繞知名度、經營特色、創新意念、品質、形象、以及環保及社會責任等六個方面,評估申請品牌的表現。

    實地審核主要以資料瀏覽與核對、會談、現場觀察等方式進行;在有需要並且申請人同意的情況下,「香港名牌評審委員會」有權開展「進一步評估」。對製造商申請人來說,「進一步評估」的內容可包括測試産品和實地評估外判的工序;對服務商申請人來說,「進一步評估」」的內容可包括測試申請人在提供服務過程中所涉及的設備、儀器、有形商品,以及實地評估外判的工序、關鍵供應商或關聯機構等。

  22. 實地審核需要多長時間?
    每個服務類別一般需時一天;評估時間亦可能因所需審核之營運場所的數量、相隔距離、以及調研的深度而有所增加。

  23. 若獲准人被暫停准許證,是否有糾正和申訴的機制?
    有。可參照「香港名牌標識計劃管理辦法」之「准許證的暫停和終止」、「爭議、投訴和上訴」的有關規定。

  24. 參加「香港名牌標識計劃」須繳納哪些費用?
    目前,「計劃」對所有申請豁免申請費、文件審核費和准許證費,每年僅收取年費和實地審核費;香港品牌發展局的會員可享有一定的優惠。

    但申請人須為審核員安排香港以外地區之交通、膳食和住宿(一般標準),以及提供長距離交通時間的津貼;並須自行負責「進一步評估」所涉及的測試費用或其他相關的現金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