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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对「发展品牌、升级转型及拓展内销市场的专项基金」的建议

为协助香港企业把握国家「十二.五」规划的机遇,行政长官在2011-2012 年「施政报告」中建议,成立一项10 亿元的专项基金,帮助香港企业透过发展品牌、升级转型及拓展内销,开拓及发展内地市场。品牌局于2012年1月向特区政府工业贸易署提交了意见书,就基金的运作细节提出以下建议:

  1. 品牌是统领性的概念,涉及企业策略层面的管理以及整体的运作;品牌活动未必可以用地域来进行划分或者规限。另一方面,香港品牌在内地发展的一项主要优势在于其「香港原创」的特殊身份;大多数本地品牌往往会先在香港奠定基础,然后再打入内地和海外市场。「专项基金」对发展品牌的资助不应限于在内地的活动,而应将资助范围扩大至本地企业在香港以及内地进行的所有品牌相关的项目。
     
  2. 根据基金的申请条件,申请企业须制定「全盘业务发展计划」并须递交多次的进度报告。品牌局建议,「专项基金」宜将申请文件、审批手续和监管步骤尽可能简化,以免将过多的资源耗费于计划书和报告撰写,或者因为设置太多文书方面的要求而削弱中小企业的申请兴趣。
     
  3. 品牌创建和推广需要投入大量的资源。有见及此,「专项基金」一方面应考虑提高每间企业的累积资助上限,另一方面可考虑集中资源,由特区政府牵头开展一些全局性和策略性的项目。例如,政府可参考推广香港旅游业的做法,为香港品牌的集体形象作出定位和制订全盘推广策略,甚至可考虑邀请推广大使或者形象代言人;并与贸发局和商会等合作,在内地开展以「品牌香港」为概念的大型系列宣传活动,提升香港品牌市场影响力和认受性,发挥「以面带点」的作用,让众多的本地品牌可以借力和受益。
     
  4. 基金还可考虑对一些在品牌发展上已处于较高进阶的企业提供更加适切的支援。例如,政府可遴选一批具有较强实力和代表性的本地原创品牌,为其推行特别的认可表彰计划和推广项目,藉此打造香港的标志性品牌,亦为业界树立参照的典范。
     
  5. 人力资源的发展对港商提升竞争力至关重要。「专项基金」除了资助企业委託第三方举办的培训项目(内部培训)之外,亦可参考过往「中小企业培训基金」的做法,为企业员工参加大学、商会等合资格机构举办的相关培训活动(公开培训) 提供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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